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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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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们没有进入那个禁忌之地。**-**

    在那一个排的特种兵机降下来之后,山洞前面的战斗态势就比较明确了。

    晋晓鸥的这些雇佣兵大概曾经都是某国的特种部队士兵,不过他们是退役了的士兵,虽然还具有相当强悍的战斗水准,但是,即使他们是现役,我军的特种兵也输于他们。更重要的是,我军的特种兵还得到了直升机的火力支持。

    而带队前来的,就是雪冰魂。她就在最开始准备降落的两架直升机其中一架里面,当然,是躲过了一劫的那一架。晋晓鸥的丧心病狂彻底激怒了军方,本来,军区高层给他们的指示是配合警方缉拿犯人,要尽量避免交火和伤亡。伤亡既然已经生,高层立刻更改了命令,在最短的时间内,调动了包括雪冰魂的特战队在内的几支特战队,通过机降、伞降迅速的包围了这片区域。

    也许,对军方来说,这反而是个很好的机会。训练再多,总比不上实战积累的经验来得重要。我在想,他们会不会还担心这伙雇佣兵人数太少,火力太弱了点呢?

    孙定超曾经说,这个地方的电磁干扰,就算是美军最先进的通讯设备也无法实施战场联络。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崇洋海龟,在他的眼里,外国的屎都比国内的香。他太低估我军的高科技能力了。

    至于为什么那么多年来,方和警方都没有现中兴集团在荏山脉里的基地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据说,这一次的事件以后,有部分军方和地方政府的高层落马。据说是。

    林森这一次牛逼,他其实晚到了几天,因为他带领的特警不是通过空中,而是通过地面艰难的到达这块神秘的山地的。但是,军方这一次的实战反恐行动,外界根本无从知晓,新闻界知道的,就只是林森带着警队千里机动拿犯罪份子的那一段。

    其实最开始只是根小倩的提示,带着队伍盲目的往荏山区这边追过来的。快到了荏县的时候,才和军方联系上了。那时候才知道,战斗其实已经结束。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带队打扫战场收已经被俘的犯。雪冰魂这个顺水人情送得很大,不过也叫做不送白不送了。

    而莎,则是一开始就找到了雪冰魂,和雪冰魂一起飞到了离荏山脉最近的一个军用机场。那天晚上我们看到夜航的飞机的时候,正好是李莎从一架轻型运输机里跳伞降落到山里的时候。

    我们最终也没有找到肖地亲爹老郑。肖固执地相信。老郑一定还活着。我们都很迁就她应了陪她再去找过。因为那时候她地肚子已经很大了。也特能撒娇但跟我撒娇。还会跟李莎撒娇。我们i地是我和李莎。再多一个是肖地老妈苏小曼了。

    苏小曼其实也已经默许我和肖地关系了。但是。她气不过在我和肖之间。竟然还有一个李莎。虽然我和肖都解释说。李莎和我只是朋友。但是。苏小曼到底不是傻瓜。她曾经威胁说。如果肖不从这种不清不楚地三角关系中走出来。她就不允许我和肖结婚。其实这个威胁很没有威慑力。肖地肚子都那个样子了。这已经不是她允许不允许地事情。

    初秋。阳光明媚。风轻云淡。

    很多生在我身边地生生死死。悲欢离合地事情。在光阴市几百万市民当中。绝少有人知道。人们所知道地就是。曾经盛极一时。涵盖了光阴市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地中兴集团崩塌了。先是中兴地创始人晋儒愚病逝。接着又是传言中中兴地第一继承人晋有为因不正当竞争入狱。后因心脏病作死在狱中。中兴地股票跌破行价。中兴地很多相关产业宣布破产。

    但是。一直与晋有为不合地晋有志旗下产业顺利与中兴集团剥离。改朝换代之后。这个城市里数一数二地有钱人。依然有姓晋地。老三晋有健外调他省。据说继续他地仕途。而且依然看好。老四晋有康旗下地产业则更早一些从中兴剥离。以他自己地名义成立了一个娱乐公司。不但有钱。还有很大地名气。

    从这件事我学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有钱人总还是有钱人。有时候是改头换面。有时候叫山不转路转。总之。倒霉地只是某个人。而不是他们全部。至于没有钱地人。比如我。依然没有钱。

    林森在这一次的事件之后,正式成为了市局的一把手。他雄心勃勃,励精图治,就像当初的高空一样,被人们视为光阴市警坛的一颗天皇巨星。而他的前任高空,被查出是黑社会集团猛虎帮打入警队的卧底“李连杰”,又和国际贩毒集团有染,下场可想而知。而“极乐净土”一案告破以后,潜伏在本市的那些国际毒品贩子既无利可图,生存空间又受到巨大的打压,于是纷纷撤出。

    至少,《警务之窗》里的报道有这方面的暗示。也只是暗示而已。-α-。1~~。'

    至于我,林森这一次还算言而有信。他曾经说过,会安排我一个郊县分局任副职,拿级别拿待遇,不干实际工作。经过大半年的人事变动,我确实被任命为溪北县分局的副局长。但是,这个分局没有正职,很快人事部分下达文件,由我主持工作。

    我知道,我又被林森坑了,因为这是一个有名的乡村古惑仔横行的县份。最有名的两股势力,一股归风昊哥,一股归简单哥。

    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从市内混到郊县,还收了大量乡村古惑仔做小弟的。但是,既然大家认识认为,我们有必要坐下来谈谈,共创一个和谐县城。

    “炽天使”小队解散了。其实,早就散了。我把曾经在南山派出所共事的言沧海调来

    助手,对付一个县城的乡村古惑仔,言沧海就够了,“炽天使”小队。以后,也不会再有人知道这个编制。

    那天晚上,薛非龙、范伦婷和陈默、李天昊四个人潜入晋家的别墅之后运气不大好,被里面的安保系统锁住了。当时晋晓鸥顾不上处理他们也没找到他们果范伦婷了狠,用她最拿手的爆破把大伙弄了出来,人是弄出来了,可房子也差不多毁了,而她自己被炸了个遍体鳞伤。没有死,那已经是因为她的爆破技术相当高明的缘故了。其实脱困不用炸得那么夸张不多把房子都炸了,更多是因为她很不爽。

    有了这个铺垫,受伤之后她已经不适合再担任警队的工作,被林森调去警校当教官了。

    其实,“炽天使”小队到了这一步,不用解散也已经接近解散。王靖牺牲雅辞职,小队不但人员剧减没有合适的指挥官。

    黎雅辞职了,这个丫头的性格外柔内刚过的话就一定要做到。黎雅正式辞职之前,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饭黎雅的话说,最后的晚餐。那顿饭吃得味如嚼蜡,黎雅倒是一直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可实际上,她也没有吃下什么东西。到了最后,她很洒脱的笑了,拉着我到光阴河边吹晚风。

    看夜景,吹晚风,雅挽着我的胳膊,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一样。只不过,我们都清楚的感觉到了离别的味道。坦白说,那时候我的思维很乱,几乎就是毫无逻辑,说话也前言不搭后语。

    黎雅渐渐的,就真的很平了。她松开了我的手,站到了河边石砌的栏杆上,张开双臂,迎接着拂面而过的清冽的晚风。她那天穿着一条浅咖啡色的格子裙,很淑女的小衬衣,斜背着一只很精致的小包包,长长的直在风中微微的飘荡着。她留给了我一个永生难忘的背影。

    之后她向我出手,把我也拉上栏杆上站着,我说:“这样不行,要是让戴袖章的大妈抓到了,会罚款的。”

    黎雅不理会我的鬼扯,悠的说:“这个城市的夜景很美啊,我真不舍得离开。”

    我紧说:“那就不要走吧。”

    黎雅转过身,静静的看了我很久,才:“师兄,我爱你。这就是我必须要走的理由。”

    这的确是她不得不走的理,我知道无法挽留,但是我记着她曾经对我说过的话,我问:“那你准备去哪?”

    黎雅看着我笑了,说:“做人不要太贪心,不是吗?你已经有肖和李莎了。嗯,这样吧,我知道你也还是挺舍不得我的,给你一个提示吧,我准备去的地方是欧洲。”

    好大的一滴汗,你还不如说你就在地球啊。

    黎雅说:“其实,我就是告诉你我去哪个城市,我们就能遇到吗?茫茫人海,两个人相遇是多么偶然的一件事啊。别再想那些,我走了,你站在这里别动。我要你看着我离开,看着我走出你的世界。我不会回头的,你也不要叫我。”

    黎雅说完,就从栏杆上跳了下来。她穿得虽然很淑女,但是身手还是很敏捷的。走了几步,她停顿了一下,然后,反过手来对我挥了挥,然后就快步的走掉了。我按照她说的,一直站在栏杆上,看着她在路灯下渐渐的远去。她真的没有回头,可我叫她了,我叫了很多声她的名字,她曾经放慢了脚步,可终于也还是走出了我的视线。

    我就在那里一直站了很久。那时候我的心里很空,可是我没有流泪,说实话,流泪不是我的习惯。我也不想做那些言情剧里的悲情男猪。后来我就从栏杆上跳了下来,其实地球就这么大个地方,她要的是茫茫人海中的相遇,但是我先找到她住的地方,然后守在她住的那条街上,那不就是很容易遇到了吗?

    我这个人,学不会悲情,也学不会愁,事在人为,做了再说吧。

    中秋十五月圆夜,我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儿子。结果肖一看就哭了得极其的伤心,说:“毁了,我的儿子长得跟你一模一样,以后还有什么前途啊。”我承认我长得是挫了一点,可是,挫归挫,我觉得我混得也不错的嘛。至少,我找的媳妇儿就超级漂亮。我儿子将来一定比我强,而且也没准到他娶媳妇的时候,我们国家又恢复一夫多妻制了。

    肖伤心归伤心毕竟这是她自己生出来的家伙|快她又很宝贝了。

    半年以后,春暖花开时,肖觉得自己又恢复了以前曼妙的身材,于是,我们开始筹备我们的婚礼。其实也没什么好筹备的在光阴市里没多少朋友,我的丈母娘苏小曼死活都为我这个丑女婿纠结着的干脆也没有通知什么亲朋好友。

    我们的婚礼是西式的。那一天,老天给脸,阳光分外的明媚。那一天,肖穿着一袭洁白的古典婚纱,当我捧着鲜花走过去的时候,竟然有种恍若梦幻的感觉。直到肖趁人不注意她的高跟鞋踩我,在我耳边小声的咬牙切齿的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得难以置信对吧?我也觉得,这真是老天瞎了眼。你捡了这么大一个宝以后要是再管不住下面那条泥鳅,老娘把你阉了!”

    毁了为什么她把话说得这么恶俗,可我还是觉得她美若天仙呢?

    李莎给肖当伴娘,可以穿得很朴素,也没有丝毫的打扮。这么一来,婚礼上最亮丽的当然还是肖。可是我有点遗憾,要是她俩同时穿上婚纱,左右一边一个挽着我的胳膊,那该具有多么震撼的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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