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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东方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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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白银萌人在梧桐下加更1/10)

    ……

    只允许龟兹王室蓄养长发的传统,大概是两百年前开始的,最初时,这是王权初建后,为了将王族与普通人区分开来的手段。

    但后来,龟兹王室连这点初衷都忘了,反而发自内心地以为:

    那长长的头发里,蕴含着王权的力量!

    头发越长,责任越大!

    但姑翼最清楚这些长发的本质:在龟兹悠久的历史中,他见过因为头发被火点着而疯狂嘶喊,一头扎进池塘里的王子。

    也有一位因为脱发,而下令所有龟兹人必须刮光头的王,那时候他们还没学会戴假发。

    “这头发最大的力量,也不过是将人勒死而已。”

    看着面前被匈奴人用其长发勒住脖颈,窒息而死的老龟兹王,姑翼露出了笑。

    旧王已死,等明日,就宣布汉使任弘因为召妓不满,仗着是大国使者,大闹龟兹,杀人无数,龟兹王怜悯子民,为此感到难过,引发了心疾而死。

    至于绛宾,那个除了舞乐外全然不会的王子,只会傻傻地听姑翼摆布,更勿论,姑翼身后还有匈奴在支持!

    当姑翼去向僮仆都尉报喜时,他正在更换包扎伤口的布,赵汉儿那一箭势道很猛,醍醐阿达短期内是没法开弓了。

    “办妥当了?”醍醐阿达难掩脸上的不满。

    姑翼拜道:“大不幸,龟兹王已去见了祖先,天亮后,绛宾王子就能坐上金狮子床,同时宣布为先王报仇,出兵协助日逐王,必要将汉人赶出北道!”

    醍醐阿达松了口气,龟兹王一贯喜欢在汉匈间摇摆,日逐王派他来龟兹前就说了,若龟兹再敢反复,则立刻诛之!

    如此一来,龟兹国仍在掌控中,姑翼害怕被汉人清算,已经没了退路,只能助匈奴打赢这场仗。

    只可惜,让那任弘和乌孙公主逃走了。

    醍醐阿达有些遗憾:“若我没将大多数骑从派去协助你伏击汉军,岂会叫他们轻易脱身!”

    只恨醍醐阿达太过高看龟兹,觉得满城上千人,对付区区两个使节团,应该易如反掌,却不料汉使识破龟兹人阴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反而是他们。

    但东边的战事,却出奇的顺利。

    姑翼从上次与赖丹会面交接轮台时,便已在算计他,此刻告知醍醐阿达最新的消息:

    “愚蠢的赖丹,我数日前听他的话,交出了乌垒城,他便分了一百兵过去接收。如今已在半道上,被我的两千邑兵,及僮仆都尉派去的三百骑伏击!”

    “如此一来,轮台就只剩下赖丹和两百兵卒了!我再从龟兹其他城邑发三千人过去,以五千困两百,迟早能攻下,只是担心渠犁那边的汉军……”

    “你与我只管进攻轮台,其余不必担忧。”

    醍醐阿达站起身,看着东方的曙光,笑道:“为了这场仗,西域的诸王们,足足准备了数月。渠犁现在自身难保,根本不会发一兵一卒救轮台!”

    “而那逃走的汉使及乌孙公主,很快便会发现,往东走,已是死路一条!”

    ……

    而使团这边,任弘他们虽然摆脱了追兵,但仍不敢大意,没有走从龟兹去往轮台的大道,而是从绿洲南方的边缘,靠近沙漠的地域慢慢绕过去。

    当情势不紧迫时,瑶光不再与任弘同骑一马了,任弘感觉萝卜蹦得比昨天欢快多了。

    多亏了汉使团携带的医药,受伤的几名乌孙人缓了过来,甚至连那个刮光头的阿雅,都能坚持自己上马,哪怕全程都忍着疼,却仍紧紧跟在瑶光马后。

    从龟兹到轮台,不过两百余里,快马两日可至,但使团绕行,却要花三天时间。

    “到了轮台,便能吃上烤馕了。”

    大食量的韩敢当又饿了,他们突围匆忙,只带了甲兵,大多数辎重都丢在了龟兹城里。

    西域并非哪都如白龙堆一样可怖,在天山雪水滋润下,龟兹、轮台的环境跟敦煌差不多,甚至还更好些,水在沿途溪流可以获取。

    但食物的话,在这地广人稀的地域里,除了狩猎外,便只能靠乌孙人杀了一匹受伤的马才熬过来的。

    马儿也是惨,半个时辰前还是亲密无间的伙伴,半个时辰后,就成了埋在火灰下的食物。

    因为害怕点火太久被敌人发现,只能用任弘泥巴烤羊脖子的办法,在坑堆里焖熟——其实只是半熟不熟。

    都这会了,也没法挑剔半生马肉的味道,汉军吏士们皱着眉努力撕扯精瘦的马肉。而乌孙人就没这么客气了,大块咀嚼,边吃边分享吃马肉的经验。

    瑶光成了队伍里的翻译:“他们说,只有战马,肉才会太精瘦难以咀嚼,但若不是战马,而是肥硕的母马,或是年轻一点的小马,像它一样,不要超过五六岁,肉会很嫩。”

    虽然只是一匹马,听不懂这女人在说什么,但看她一边大嚼同类的肉,一边指向自己,萝卜还是打了个寒颤,嘶鸣着原地撒泼起来。

    任弘连忙拉住萝卜,安抚它,并在它耳边低声道:

    “萝卜啊萝卜,我知道你为何讨厌她了。”

    任弘倒是知道,吃马肉是乌孙的老传统了,马的驯化远远晚于其他动物,而乌孙人的祖先,是在中亚草原活动的塞种人,正是这些最初的游牧民驯化了马,最初是养肥了吃肉的。

    但就在某一天,可能是一个塞人看着马儿那优美的脊背,起了兴致,忍不住骑了上去,从此解锁了骑术。这项技能和马匹驯化一起,随着塞人的大迁徙,慢慢向世界各地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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